壓力容器的設計壽命不一定等于實際使用壽命,它僅僅是設計者根據容器預期的使用條件而給出的估計,其作用是提醒使用者,當超過壓力容器的設計壽命時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經常測量厚度和縮短檢驗周期等。正常情況下具體的預期實際使用年限應當由設計委托方(用戶)以書面形式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者再根據使用年限和介質對設備的腐蝕速率確定腐蝕裕量?,F實情況,一般是設計者給定設計壽命,所以:腐蝕裕量=年腐蝕速率×設計年限。
設計壽命的確定
容器設計壽命的確定,一般應考慮以下因素:
1.選用適宜的材料及結構設計;
2.合理的腐蝕裕量;
3.限制蠕變(高溫工況)或疲勞的可能性;
4.容器建造的費用;
5.裝量的更換周期等。
推薦的容器設計壽命如下:
1.一般容器、換熱器:10年
2.分餾塔類、反應器、高壓換熱器:20年
3.球形容器:25年
4.重要的反應容器(如厚壁加氫反應器、氨合成塔等):30年
對于進行疲勞分析設計的容器,應在設計圖樣中注明設計壽命期間內交變載荷的循環次數。
腐蝕裕量
不需要考慮腐蝕裕量的情況:
1.介質對不銹鋼無腐蝕作用時;
2.有可靠耐腐蝕襯里材料的基體材料;
3.法蘭的密封表面;
4.管殼式換熱器的換熱管、拉桿、定距管、折流板;
5.用涂漆可有效防止環境腐蝕的容器外表面及其外部構件;
6.塔盤板、填料等。
考慮腐蝕裕量的原則:
1.與工作介質接觸的筒體、封頭、接管、人(手)孔及內部元件等均應考慮腐蝕裕量;
2.工藝系統專業或工程設計文件中對腐蝕裕量有專門規定或實際使用經驗的,按規定和經驗選??;
3.有均勻腐蝕的容器,應根據預期的使用壽命和介質對金屬材料的腐蝕速率的乘積確定腐蝕裕量;
4.還應考慮介質對容器殼體或元件的沖蝕、磨損及局部腐蝕的影響;
5.兩側同時與介質接觸的元件,應根據兩側不同的操作介質選取不同的腐蝕裕量,兩者疊加后作為該元件的總腐蝕裕量。
筒體、封頭的腐蝕裕量選取見下表
其它元件的腐蝕裕量選取見下表
各項厚度之間的關系:
注:加工裕量包括以下內容:
a)制造廠設定的加工成形減薄量(如封頭等);
b)機械加工裕量(如管板、金屬件的機加工裕量等)。